公司财产权益注销意味着什么?
公司注销意味着什么?
公司注销,就是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获得批准,从而使得公司这一法人主体宣告终止、消灭。
基于现行《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在注销登记前应当由公司股东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包括安置员工、清缴税款,梳理和清偿债权债务,在清算完成后进行公司注销登记。
因此,通常意义上,当公司注销,公司原有的财产权益、债权债务,已在清算中进行相应处理,在公司注销前公司所有与公司有关的法律关系均告消灭。
但实践中,确实大量存在公司注销了,但尚有公司财产权益未提取,或者公司注销后仍有债务未清偿。
如果要求注销登记后的公司来承担,不现实,因为该公司已经不具有法律主体身份。不能提出起诉等主张。
公司注销后,谁能主张权利?
公司解散进入公司清算阶段,股东完成员工安置、清缴税款,清偿债权债务等所有清算工作后,剩余财产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如果股东有多人,部分人愿意去主张权利,部分人不愿意主张权利,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诉权,由愿意去起诉的股东去起诉。
而不愿意起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起诉并实现权益后,与发起诉讼的股东进行协商分配权益。
但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不应强行要求其他股东介入诉讼;如果出于保护当事人权利和利益角度,法院可以准予其他股东作为共同原告加入诉讼。
股东自行对公司清算完毕应当以公司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为条件。股东自行对公司进行的清算不具有债务免除的效果。
债权人在公司清算阶段未实现债务完全清偿,也未对公司及其股东进行债务豁免,则债权人如果发现公司尚有财产权益,则债权人应可以主张。
但实践操作中,如果在股东取得财产权益后,债权人要求股东在其取得财产权益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的原则,或可主张。
如果债权人直接对公司财产权益的持有人提出主张,是否可适用代位求偿,或其他法律关系,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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