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代理记账:关于代理记账常见问题的解答
关于代理记账常见问题的解答
1、出口发票开具时间问题
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办理退税的一个重要单证。出口退税要求企业提供的是税务机关监制的出口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发票的开具时限要求在该笔出口货物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前开具。
2、什么时间开始报税?
企业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当月开始国税、地税的纳税申报工作。
3、外贸企业增值税发票取得问题
外贸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办理出口退税的主要单证。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税收规定,供货企业应在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发票。由于外贸企业资金、货物质量等问题,发票开具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考虑到外贸企业出口经营特殊性,以及出口退税申报“90日”的时间要求,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90日以内取得增值税发票,即增值税发票开具日期在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之日起90日以内,对超过90日开具的发票,将按单证逾期不予办理退税。
4、高新技术企业享有那些税收优惠政策?
营业税: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办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三年,第四年至第六年减按7.5%税率征收所得税。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6、外贸企业报关单涉及征税问题
外贸企业出口的报关单上有两笔以上货物同时出口,既有应退税货物,又有应征税货物。为确保应征税货物不出现税收漏洞,要求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同时提供应征税货物完税凭证或计提销项税财务处理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7、生产企业取得非自产产品进出口经营权问题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产品是自己生产加工的产品,对非自产产品执行的是征税的政策规定。目前,虽然工商及外经贸部门允许生产企业从事非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但生产企业上述政策规定并没有变化,如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需做缴税处理。
8、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
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